学生求职遭虚假平台贷款诈骗
【标题】学生求职遭虚假平台贷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后遭遇贷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招聘平台填写贷款申请资料时,被工作人员以'通过审批可获补贴'为由诱导。随后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对方谎称其征信异常需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现金交付给自称公司财务的人员,全程通过线下街面丢包分钱方式完成,实际收款账户为第三方虚拟账户。期间求职平台要求其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后以'交易记录需存证'为由要求其保存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协助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贷款审批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且平台功能与诈骗手段存在关联性,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场景中应警惕贷款诈骗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和资金流向。遇到要求点击链接、转账至第三方账户等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需对招聘平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避免沦为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