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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理财诈骗 投资用户维权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理财诈骗 投资用户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后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与李某建立关系,李某以'内部高收益项目'为由诱导其投资。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分6笔转入约3.5万元,后被要求下载虚假理财APP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直至2024年8月发现李某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资金已转入虚拟币通道无法追回,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但主张已履行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虚拟币通道异常交易记录及李某冒充熟人领导的诈骗手法,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的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4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理财'话术,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平台方需完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预警。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民事维权双线推进。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