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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扫码诈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扫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国企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参与'项目投资',并声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征信和网贷账户注销。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多级账户后,发现提现受阻,多次联系李某某未果,后通过短信截图发现对方手机号已注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及转账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关键短信截图,证明对方使用领导头像和工作证号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平台后台显示该账号曾多次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对虚假身份注册放任不管,判定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账号应及时处理。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转账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保留所有通信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