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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投资养老项目遭诈骗3.5万元

【标题】退休老人投资养老项目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接触后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智慧养老项目',宣称通过垫付医疗费用可获取高额返佣。工作人员冒充客服人员添加微信,以'投资养老床位'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张某某分三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医疗服务资质,且资金流向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资质,通过虚假承诺骗取投资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主动下载APP构成自愿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人员的120分钟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宣传资料。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服务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且APP无法登录验证。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房,最终采信申请人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非法资金转移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名义实施的金融诈骗,投资前应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