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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案

【标题】退休老人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名义诈骗,案由为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邀请张某某参与养老服务项目,承诺先垫付费用后返还佣金。在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时,李某某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张某某按指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发现资金已被转入私人账户,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身份冒充及合同效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某的150条通话记录,核实其自称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存在重大瑕疵。审查信用卡交易流水显示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无关,同时固定了屏幕共享请求的电子数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并赔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无效合同及财产返还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交友中以政府名义的养老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养老服务,对要求垫付费用、开启屏幕共享的异常操作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