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假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骗案
【标题】员工遭假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投资理财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公司楼下遭遇嫌疑人丢包分钱,对方自称金融投资顾问。通过QQ联系后,嫌疑人以'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导师'身份推荐'高回报理财项目',声称需先垫付资金后返佣。张某某信以为真,分三次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为诈骗,平台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异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诈,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与诈骗行为无关联,员工自甘冒险操作不当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支付记录及QQ聊天截屏,确认嫌疑人使用伪造公司信息。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风控措施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显示收款账户与公司无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监管责任,赔偿张某某损失1.2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验证制度,警惕伪造身份的诈骗手段。劳动者需核实交易资质,发现异常及时报警。本案警示:脱离正规平台操作可能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