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婚恋诈骗资金被转走案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诈骗资金被转走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民事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骗局。对方以医疗养老为由,通过短信诱导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交易通过支付宝完成,资金到账后迅速经多笔银行流水转移至境外账户,公司未履行任何服务义务且无法提供有效合同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及员工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民事纠纷,认为转账系自愿行为且未签订合同,不构成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转路径。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且对短信内容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仲裁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并影响合同效力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诈骗新套路,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企业主需规范业务流程,避免因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