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遭遇冒牌领导诈骗案
【标题】街头抽奖遭遇冒牌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参与公司组织的线下活动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安排参与公司组织的街头抽奖活动。活动中,自称公司高管的男子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先返还500元诱导其继续投入,后以'内部渠道'名义要求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但事后发现该男子并非公司员工且无任何资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活动系个人行为且已明确告知风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对员工进行身份核实;2.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关系;3.现金交付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活动当日的监控录像、转账记录及同事证言,公司出示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和活动通知文件。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活动现场未设置身份验证环节,且存在伪造领导证件的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提醒企业规范线下活动管理,警惕员工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建议求职者核实招聘平台资质,避免轻信'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现金交易需保留完整凭证。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败诉,凸显及时报案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