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婚恋对象以贷款名义骗钱提现受阻
【标题】老年人被婚恋对象以贷款名义骗钱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因网络借贷纠纷申请仲裁,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虚假贷款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业务员的'李女士',对方以婚恋名义获取信任后,诱导其下载贷款APP签订合同。张某某按指示完成约3.5万元贷款操作并提现,后因要求退款遭遇账户冻结,发现'李女士'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贷款流程合法,张某某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异常,双方对合同效力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贷款APP操作截图等证据,发现张某某在不知情状态下签署的电子合同存在明显诱导条款。公司虽提供风控系统日志,但未能完整说明账户冻结原因,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认定困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的过错,裁决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网络骗局,遇贷款事项应核实对方资质。维权时要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凸显举证责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