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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微信被冒充专员骗3.5万

【标题】老年人微信被冒充专员骗3.5万

【基本信息】本案为诈骗纠纷案,当事人张某某系老年群体,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投资平台及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APP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过程中,李某某谎称需缴纳保证金,以现金交付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尽到平台资质审查义务,认为张某某轻信他人属于个人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则提供平台合作方资质文件。经调查发现,涉案平台与公司无实质关联,且李某某身份无法核实。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未有效监管第三方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8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面对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应保持警惕。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阻断。建议遭遇类似情况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