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医疗项目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医疗项目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医疗养老服务;案由涉及虚假医疗服务及虚拟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社区活动中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宣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虚拟币投资服务。通过QQ群,企业主李某假扮公司领导要求张某某缴纳入金,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扫描提供的二维码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因无法提现察觉受骗,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医疗服务资质且资金流向异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提供所谓'服务凭证',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二维码收款记录及QQ聊天截图,证明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且未收到对应服务。公司仅提供格式化的投资协议及部分项目宣传册,无法说明资金实际用途。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与宣传不符,最终认定存在虚假交易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项2.8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及合理损失后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保存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或提现受阻,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与无资质企业签订任何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