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培训费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培训费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纠纷,涉及教育培训费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投资老师'身份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理财课程。李某声称可提供贷款征信服务帮助提升还款能力,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课程未实际开展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且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异常账户资金多级拆分现象,企业主王某未履行监管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婚恋平台报警处理,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明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未能说明李某异常资金操作与企业关联性,且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仲裁结果】认定李某冒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公司因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法人代表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平台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防范冒名诈骗;个人投资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本案警示教育培训行业需规范资金流向,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