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平台用户,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以办理信用卡提额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街头抽奖活动中交付现金3.5万元。后李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随即通过远程操控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平台在接到用户投诉后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预警风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网站截图及公安机关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文本,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张某某2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对异常交易行为建立预警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延迟维权导致时效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