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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招聘骗提网贷遭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骗提网贷遭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王某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公司资质的'薪福通'APP。在签订虚构的劳动合同后,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网贷提现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为虚假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因反复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导致个人征信被异常查询。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并修复征信;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担责。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张某某是否具有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发现,'薪福通'APP未在工信部备案,公司无法提供真实招聘资质。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及人脸识别信息。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中关于信息保密条款存在歧义表述,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比对,确认资金流向与平台账户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2.8万元,并协助消除征信异常记录。对剩余7000元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中断的部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合同撤销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资质审核义务条款,以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4条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高薪招聘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信息泄露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遭遇网络诈骗需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签订电子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合法性与明确性,避免因格式条款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