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拟币骗局要求退款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拟币骗局要求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男性)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诈骗及资金返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道遇到自称李女士的女子,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感情后,谎称能通过'民间玄学'帮助其消灾解难。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存款转入虚拟币钱包,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公司失联,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主张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渠道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抗辩称系双方自愿的民间借贷关系,且已按约定进行'投资'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传唤双方陈述事实,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多次沟通录音,公司承认存在线下接触但否认诈骗故意。经审查资金流向及双方对话内容,确认存在虚构投资项目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应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骗局与虚拟币诈骗组合手段,建议核实所谓'投资'项目合法性,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维权时应重点收集对方虚构事实的证据及资金流转记录,及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防止资金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