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假药诈骗要求垫付返佣遭拒
【标题】待业人员被假药诈骗要求垫付返佣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以诈骗为由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线下街面活动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推销'医疗养老保障'为名,宣称可提供假药降低治疗成本。张某某被诱导签订协议,约定先垫付药品费用后获取返佣,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公司指定的虚拟币账户。后公司以需进行'屏幕共享验证'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但此后失联未返还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假药交易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合法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自身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聊天截图及线下接触证人证言,要求公司举证交易真实性。公司未能出示药品采购凭证及合作合同,且虚拟币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未进入实际经营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的药品费用,但驳回要求支付返佣的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公司虚构交易骗取财物构成民事欺诈,张某某有权主张返还损失但无权主张违法利益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保留支付凭证及沟通记录。对要求屏幕共享的所谓'客服'应提高警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