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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冒充客服骗局遭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冒充客服骗局遭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民事欺诈纠纷案,张某某为退休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案由涉及虚拟币诈骗及资金追回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遭遇自称某科技客服人员的骗子,对方以'平台系统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短信联系所谓'技术员'。骗子伪造平台信息,诱导张某某扫码支付约3.5万元虚拟币至指定账户。交易完成约2小时后,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立即报警并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警方调取平台信息后确认涉案账户与该公司无关联,但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告知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需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服务且已尽告知义务,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不构成共同侵权。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应对虚假客服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骗子的短信往来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1.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主要依据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充分的风险告知义务,且虚拟币交易渠道存在监管缺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立、使用支付账户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客服身份验证机制,尤其要防范针对老年人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公众核实客服身份时主动调取平台信息,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遭遇虚拟币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