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保健品骗局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求职者被保健品骗局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保健品销售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顾问职位,入职后被要求以'医疗养老'名义推销保健品。公司销售人员通过短信诱导其下载虚假APP,谎称购买保健品可获虚拟币返利。张某某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购买产品,后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开展养老服务,且虚拟币通道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其为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损失,拒绝退还部分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人员的短信聊天记录、保健品购买支付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入职协议,但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业务性质。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为虚拟币炒汇,养老项目仅为诈骗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购买款项共计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保健品推销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企业主不得利用招聘平台实施虚假宣传,切勿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进行欺诈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