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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点击非法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点击非法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工作期间接触网络投资业务,被卷入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涉嫌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骗取客户资金,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期间,多次收到客户咨询关于'高收益理财'项目。公司安排其使用伪造的项目资料与客户沟通,并通过微信私聊诱导客户点击平台外链接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且平台无法登录,遂报案。经调查,公司存在脱离正规金融平台进行资金流转的违规行为,多名团伙成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约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员工系独立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内部培训材料,证明公司明知链接为虚构仍安排操作。公司仅提供员工绩效记录,未能对资金流向作出合理解释。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张某某证据链完整,公司存在诱导客户脱离监管平台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投资渠道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交易流程,严禁诱导客户脱离监管平台;个人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资金往来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网络投资需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私聊链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