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微信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微信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保报销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被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添加。对方谎称可代办医疗养老报销业务,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其转账3.5万元,后发现账户为虚假信息且资金被迅速转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保政策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协议不存在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虚拟币交易流水,确认张某某通过非本人账户转账3.5万元。公司未能提供业务真实性证明,且承认曾向张某某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医保局'名义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医保报销'类诈骗,核实工作人员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微信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向陌生账户特别是虚拟币账户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