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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虚构投资骗局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虚构投资骗局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遭遇婚恋交友平台虚构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是某上市企业高管的网友李某。对方以推荐股票为名,虚构'内部投资渠道',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在取得信任后,李某要求张某某缴纳3万元'资质认证费'并签订电子合同,承诺一周内返还本金。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无真实交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李某辩称所谓投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且已通过虚拟币完成交易,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合同等证据,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并在婚恋交友场景中实施精准诈骗。李某未能出示实际投资标的或交易流水,合同中关键条款存在歧义且未实际履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投资理财项目,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但因部分证据存在瑕疵,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虚拟货币交易认定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投资陷阱,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质。涉及虚拟币转账时需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资金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