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养老项目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投资养老项目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养老服务投资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触被误导投资,后遭遇账户冻结无法追回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15%且零风险。通过支付宝平台转账1.2万元后,对方以'返现'为诱饵诱导张某某追加投资,先后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6月15日,张某某发现平台异常后尝试止付,但因未及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期间对方以'项目调整'为由要求其通过线下方式转账,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伪造资质文件、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且转账行为系自主操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明细及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公司注册地与通话IP地址不一致。鉴定机构确认客服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无法证明具体诈骗手段。张某某提交的'返现'截图显示公司账户曾向其转账2000元,公司对此未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养老项目事实、伪造资质文件、冒用客服身份等多重违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申请资金冻结导致部分损失扩大,裁决公司返还本金2.8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关于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的禁止性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机构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发现异常后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损失扩大。对于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所谓'客服'需保持高度戒备,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