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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承诺高额回报,先返还1.2万元小额投资款获取信任。后以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指定的非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李某通过聊天记录虚构公司合作资质及假药销售前景,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公司称其为员工自主投资行为,否认账户使用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假药实物证据。公司承认李某曾为员工但否认诈骗指控。仲裁委结合账户非实名信息、虚假项目描述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假药诈骗套路。投资者应核实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及时通过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使用公司账户的行为进行监管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