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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APP内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骗取3.5万元。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平台审核责任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项目急需资金为由,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在涉案APP注册并贷款3.5万元。APP内显示'中奖'提示后,诈骗分子要求张某某提现至指定账户,随后伪造转账凭证实施资金转移。平台在接到用户投诉后,以'涉案APP已下架'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身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APP长期存在;平台辩称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基础审核,且APP下架后无法追查资金流向。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及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APP注册截图及转账凭证,平台则出示了用户协议及APP审核流程说明。仲裁员实地调取了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案APP注册信息存在异常。平台承认未对'高管'身份进行实名认证,但主张张某某未按指引完成风控验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需承担30%赔偿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1.05万元并注销相关网贷账户。同时责令平台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9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违法活动,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流程,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陌生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短信举报及APP内置投诉渠道维权,保留完整证据链有助于主张权利。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