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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年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陌生短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微信,对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称可办理养老贷款审批。在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张某某被诱导下载名为'健康管家'的APP,平台以'特效药'为噱头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在APP显示'贷款审批通过'截图后,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购买假药,后发现药品无效且公司失联,资金跨境流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自行操作网贷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注册信息、短信记录及跨境资金流水,要求公司提供药品合法来源证明。公司未能出示药品批文及资金监管凭证,张某某提交的APP截图和网贷提现记录被采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限期返还违法所得3.5万元,驳回利息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8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理财骗局,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作为证据,发现跨境资金流动需向外汇管理局举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