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虚假医疗服务诈骗损失3.5万元

张某某被虚假医疗服务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疗服务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虚假医疗服务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养老健康服务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专业医疗养老服务'为名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冒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谎称需支付3.5万元保证金以获取诊疗资格,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为伪造,公司客服账号被封停,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资质、冒充官方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损失因果关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APP界面截图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系统日志,未能证明用户操作异常。鉴定机构认定APP与正规医疗平台无任何关联,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医疗机构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具体诈骗金额对应的服务内容,且第三方支付平台部分交易记录缺失,酌情支持2.8万元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092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领域虚假服务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涉及第三方支付时要注意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警示:即使存在欺诈行为,因证据瑕疵仍可能导致部分赔偿。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