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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婚恋诈骗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微信婚恋诈骗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公司高层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其进行网络贷款。李某伪造贷款审批流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张某某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未及时察觉异常,直至2024年8月发现资金被转走,但因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贷款流程已通过审批且资金流向与企业无关,要求员工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贷款截图及支付凭证;公司出示内部审批记录但未提供风控措施证明。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进行综合研判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案承担4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及《刑法》第266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网络交易风险防控机制,员工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扩大损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