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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虚拟币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产生纠纷,涉嫌虚拟币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邀约张某某至某城市街头线下见面,谎称有中奖活动可领取奖金。见面后李某伪造合同协议,诱导张某某通过某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用于'激活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否认电子证据真实性,主张交易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供部分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转账凭证,但无法完整还原交易过程。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主张需第三方机构鉴定。仲裁委结合线上线下行为关联性及虚拟币流向,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责任,确认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返还虚拟币本金的5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规则;《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诈骗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线下接触诈骗,虚拟币交易应保留完整证据链。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异常行为及时核查,避免因关联性认定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