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虚拟币受害者申请紧急止付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虚拟币受害者申请紧急止付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财务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虚拟币投资,声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并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非本人使用且无真实交易,遂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3.5万元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抗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签订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屏幕共享请求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对方虚构身份并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仲裁委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确认3.5万元投资款属诈骗所得,应予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警惕以虚拟币投资为名的新型诈骗。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金融机构应严格核实客户身份信息,防止账户被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