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员工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员工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岗位,因涉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至约定线下地点交付现金并获取银行卡转账凭证,后发现李某使用假币调包且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转走。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系该公司员工冒充高管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全程遭假币调包且资金被非法转走,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平台聊天记录和线下交易监控视频,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假币调包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兼职诈骗,核实企业资质及人员身份。发现假币调包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注意资金多级流转可能涉及洗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