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中奖骗局遭诈骗团伙索要转账被仲裁
【标题】大学生中奖骗局遭诈骗团伙索要转账被仲裁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某高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要求转账,涉案金额约3.5万元,争议焦点为诈骗行为认定及资金返还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遭遇自称‘消灾祈福’的团伙成员,对方谎称能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实现中奖收益,诱导其下载并注册。后以‘投资理财’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APP为虚假信息后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确认存在身份冒充及团伙作案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团伙成员虚构‘中奖’信息,通过虚假身份和APP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APP为合法投资平台,张某某系自主操作,不存在强制转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虚假APP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合法性。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团伙成员身份冒充事实,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及‘投资损失’部分,认定诈骗金额为约3.5万元,按比例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街面‘消灾中奖’陷阱,核实第三方平台资质,保留转账记录及监控证据。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报警,避免因‘投资’名义掩盖诈骗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