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案受害者成功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案受害者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低息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并要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李某某以跨境资金监管为由阻止提现,张某某发现系骗局后报警,警方从该公司财务人员处调取监控视频证实资金异常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共谋,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转账通道,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合同约定风险自担。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及赔偿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仅出示内部财务制度文件。仲裁委结合资金流转轨迹与平台运营模式,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采纳第三方审计报告确定损失金额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投资者应警惕'低息贷款'诱饵,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