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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老师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平台,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企业主'身份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金多多'的虚假投资平台。在缴纳约3.5万元投资款后,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际为普通员工,且平台无合法资质,遂要求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网络借贷场景的合同行为,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作为证据。某科技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无法证明李某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调取平台注册信息发现该平台未在工信部备案,且资金流向涉及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企业主身份虚构投资项目,构成合同诈骗。裁决某科技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款项因无法追查具体去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关于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对于未备案的境外投资平台要保持高度谨慎,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