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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养老项目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养老项目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涉嫌贷款征信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该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需要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张某某垫付约3.5万元费用。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提供伪造网站截图要求点击链接操作。张某某按指示从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构成诈骗罪;2.张某某是否存在操作失误;3.资金跨境流转是否影响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等证据。被申请人无法提供项目真实性和资金流向说明,且未就所谓政府合作背景提供有效证明。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的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贷款征信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警惕冒充政府人员的新型诈骗手段,特别是涉及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时。建议财务人员核实合作资质,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