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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男子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男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征信问题被某婚恋平台女子诱导,遭遇虚假征信修复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女子李某。李某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记录,以需缴纳'服务费'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频繁沟通,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配合操作,后李某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该女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未实际提供征信修复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提供部分咨询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及短信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协议及操作记录,李某身份经核实系虚构。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请求等异常行为,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全额返还3.5万元服务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规定,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警惕'征信修复'等幌子诈骗,核实对方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服务协议。通过第三方支付需保留完整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主应强化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管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