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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骗局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骗局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网络购物中奖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中奖通知,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所谓'贷款专员'的私聊群。对方以需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5000元'刷流水',并承诺可协助其获得贷款。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分三次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因中奖信息诱导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联系客服且未签订合同,认为转账行为系其个人自愿。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与转账的因果关系及公司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中奖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仅以'业务咨询'为由抗辩。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身份冒充证据及线下接触记录,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话术及未尽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定其通过虚构贷款场景实施诈骗,责令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金融机构异常交易核查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中奖信息需警惕,陌生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通知截图,发现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金融风险教育,避免因冒充身份导致损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