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老人致资金转移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老人致资金转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及非法资金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并转账至'安全账户'。李某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后,诱导其下载虚假APP,谎称需缴纳保证金以办理养老医疗项目。张某某于2024年6月分三次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多个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用户身份实施诈骗,存在线下接触诱骗转账行为;被申请人辩称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按平台提示立即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被申请人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管理规定,未就用户行为承担监管责任。仲裁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认定平台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