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平台诱导扫码投资员工被骗近4万元
【标题】虚假平台诱导扫码投资员工被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高收益理财项目'。公司财务人员以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其扫描二维码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金被用于团伙成员的非法活动,且公司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账户操作,张某某在未核实情况后完成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理财平台、伪造征信材料、诱导扫码转账等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未明确约定投资收益分配,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未能证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注册信息与资金流向,确认其虚构性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保存转账记录和平台对话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避免因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