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APP下架后失联
【标题】学生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APP下架后失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荐股为名诱导投资,后该公司涉案APP被平台下架,导致投资款项无法追回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对方以'内幕消息'为诱饵推荐某投资APP。在对方安排的线下见面中,李某出示伪造的证券从业资格证,指导张某某通过现金支付方式缴纳3.5万元会员费。APP上线三个月后被应用商店下架,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无法提现且无法联系到李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投资人士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线下见面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与某证券公司相似的头像及话术,但无法提供真实从业证明。公司提交的所谓'投资协议'存在多处涂改,且未加盖公章
【仲裁结果】确认李某以虚假身份实施欺诈,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因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所谓'内部消息'荐股骗局,投资前应核实资质并签订正规协议。遭遇APP下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