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虚拟币项目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虚拟币项目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诱导投资虚拟币,涉案金额约3.5万元。本案系网络诈骗纠纷,涉及平台责任认定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部王主任'的李某。李某以'内部项目'为名推荐虚拟币投资,承诺月收益8%,诱导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期间李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截图,谎称可申请免息贷款扩大投资规模。5月12日张某某通过信用卡转账3.5万元后,APP于5月15日被强制下架,李某失联。平台客服称该APP已停止运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交友功能,投资决策由用户自行作出,且APP下架后无法提供服务。双方对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两次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和APP下架公告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庭审中双方就'虚拟币项目真实性'和'平台审核义务'展开辩论,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平台运营数据,确认该APP确曾提供投资理财功能。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运营期间存在未尽实名认证审核义务,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驳回申请人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虚假宣传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和投资风险提示义务,老年人需警惕'熟人领导'类诈骗话术,发现平台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显示,即使APP已下架,平台仍需对运营期间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