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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贷款专员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贷款专员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冒充贷款专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其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贷款办理'。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并提供银行卡密码,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公司已尽到平台监管义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证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结合平台审核记录及资金异常流动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诈骗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企业应完善平台实名认证机制,个人转账前务必确认交易安全性。本案中受害者因未严格验证对方身份导致部分损失,提醒公众注意防范类似骗局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