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虚构虚拟币项目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虚构虚拟币项目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遭遇虚拟币投资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行业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投资项目,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取得信任后,李某通过短信和通话记录多次诱导张某某转账,先后骗取约3.5万元投资款。资金到账后,李某迅速将款项转入关联账户并销户,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李某使用虚假身份的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当庭确认李某虚构公司资质并伪造投资项目,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犯罪。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李某共同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通讯费用损失2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对所谓'高回报项目'应核实对方履约能力,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