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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假婚恋对象骗3.5万元涉保健品诈骗案

【标题】老人被假婚恋对象骗3.5万元涉保健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保健品销售。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指控被公司员工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自称‘李女士’的女子,对方以投资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承诺每月返还收益。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健康宝’APP,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公司账户频繁异常转账,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项目、伪造身份骗取钱财的诈骗行为,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APP功能受限系技术故障,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及APP开发资料,发现公司员工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且APP内项目资质文件存在伪造痕迹。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明确要求‘转钱到指定账户’,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系正常投资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000元。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婚恋关系及保健品投资项目,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骗取的,构成诈骗罪。同时参照《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投资’复合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项目资质,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