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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转虚拟币案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转虚拟币案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养老服务合同纠纷。张某某为退休老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接触该养老服务项目,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噱头开展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金融机构的短信,称其符合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端养老服务资格。在未核实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操作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官网已无法访问,客服账号被封停,且所谓养老项目系虚构,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虚构养老服务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转账的虚拟币通道属第三方服务,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带有公司LOGO的网站截图、金融机构短信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虽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的合法性及履约能力。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平台已无业务资质,且虚拟币交易存在异常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诱导转账行为,但因虚拟币交易已脱离平台监管,部分资金追回存在难度。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医疗养老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需查验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信息。遭遇诱导虚拟币转账时,应及时冻结账户并向网信办、公安机关举报,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资金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