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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冒充老师诱导理财3.5万追缴案

【标题】学生被冒充老师诱导理财3.5万追缴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场景下的虚假理财宣传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通过QQ群引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承诺可获取年化收益30%。张某某在APP内进行虚拟投资操作,期间李某伪造银行流水骗取其信任,诱导其申请第三方支付贷款约3.5万元。APP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24年5月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投资行为,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第三方支付流水等证据,证明李某以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主张,仲裁委采纳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认定存在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APP已下架且资金去向不明,仅支持返还部分本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认定行为人利用婚恋关系实施虚假投资宣传构成诈骗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老师'身份冒充,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理财。发现被骗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配合警方调查。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防范资金异常流动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