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诱导投资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诱导投资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分子,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非法集资与投资理财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税务局干部的李某某。对方以掌握内部政策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稳赚理财'项目,声称可获得政府补贴。通过视频通话展示伪造的公文资料,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并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投资款。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李某某实为职业骗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拒绝承认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法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鉴定机构确认聊天记录中李某某使用伪造证件照片。公司无法提供合法立项文件及合同文本,经三次庭审质证后,仲裁庭采信电子证据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确认李某某虚构公职身份,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涉案投资款项需依法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3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新阵地,投资者应警惕'公职人员'话术陷阱。遭遇二维码收款需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发现非法集资应及时向证监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