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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骗局诈骗3.5万元被判赔偿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骗局诈骗3.5万元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中奖名义实施诈骗,涉及投资理财及非法集资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称其参与某网络抽奖中奖,可领取3.5万元投资奖金。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绑定信用卡支付5000元'保证金',随后通过APP诱导其进行跨境资金转账操作。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APP系虚构平台,资金已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中奖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存在过错,且所谓'保证金'系投资协议约定内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截图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验证码要求与资金跨境流转特征,认定存在诱导性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电子数据取证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中奖诈骗常以投资理财为幌子,待业人员易成目标。建议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要求支付保证金及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