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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中奖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中奖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面试时被安排在虚假投资平台操作。公司人员谎称有内部中奖活动,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其缴纳保证金,通过电话冒充公司领导催促转账。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被封停,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为正常投资行为,称转账系自愿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网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监控视频,确认公司使用虚假平台进行诈骗。公司未能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及合同文本,电子证据显示其刻意规避监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中奖''高回报'等话术。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