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以高收益诱骗现金交付遭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以高收益诱骗现金交付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销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产生投资纠纷。案由涉及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参加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下养老项目推介会。会上工作人员自称是某政府部门合作单位,谎称可提供高收益医疗养老投资机会。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张某某被要求下载该公司APP并分三次现金交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医疗资质,且APP内资金流向涉及跨境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投资项目,构成合同诈骗;公司辩称张某某自愿下载APP并完成转账,属自主投资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流转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推销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解释跨境资金流向。仲裁委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核验,确认聊天记录时间线与转账记录吻合,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公司账号被平台封停,相关跨境资金已启动司法冻结程序。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投资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现金交付前应签订书面协议,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跨境资金流转更易引发法律风险,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进行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