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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遭遇股票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中遭遇股票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婚恋关系,因股票荐股产生经济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专业炒股为由,虚构某证券账户存在高收益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进行投资。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发送短信要求其继续转账,遂在2024年某月15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股票投资事实构成诈骗,要求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署投资协议且存在不当转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部分聊天记录截图,公司出示员工考勤记录证明李某某系正常员工。仲裁员结合短信内容与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投资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虚假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骗局,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通讯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证据链断裂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